{{ $t('FEZ001') }} 何懿儒
{{ $t('FEZ002') }} 教務處資訊組|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114年度臺北市無人機競賽校內推派報名辦法
壹、依據:
依據臺北市114年度無人機競賽實施計畫,辦理校內推派選手至校外參賽之相關活動辦法。
貳、目的:
一、提升學生程式設計與運算思維、機械結構知識及人工智慧AI等資訊教育核心素養。
二、激發學生創意思考、問題解決能力,促使學生活用所學融入競賽場域,提升學習成效。
三、推選優秀同學參與114年度中小學資通訊應用大賽。
參、競賽時程與相關規定:
一、報名時間與報名方式:
本校將於9月11日(四)起至9月26日(五)16時止辦理校內學生報名活動,請有意願參賽的同學於截止前填妥參賽報名表(可至資訊組拿取),並攜帶學生證繳交至資訊組。參賽學生完成報名時,視同同意無償將參加競賽、頒獎典禮期間,本人及其作品影音、影像及肖像權授權予學校製作競賽成果公告或相關出版品使用。
二、參賽對象與隊伍限制:
參賽對象範圍:限本114學年度之在籍學生報名。
報名隊伍限制:
遙控障礙賽:依計畫規定限本校1至2名學生組成一隊(不得跨校)。
無人機應用賽:依計畫規定限本校1至2名學生組成一隊(不得跨校)。
無人機足球賽:依計畫規定限本校3至5名學生組成一隊(不得跨校)。
隊伍名稱規定:限20個中文或英文字母(含空格),名稱不得帶有任何不雅或影射字眼。
三、報名限制:
每位學生限報1項,每校報名隊伍數,三類挑戰組別以至多各3隊為限。如若任意賽事報名截止後報名人數超過推派規定,則另外通知已報名同學於10月1日(三)攜帶設備,於13:00至活動中心第三會議室報到,進行校內薦派選拔賽。屆時將比照市賽之飛行場地布置考試環境,並邀請專家進行能力評選審核,依成績高低取每校薦派名額上限之隊伍代表學校參賽。
肆、經費來源:
如有所需經費依資訊相關經費辦理。
伍、本計畫經呈鈞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陸、臺北市114年度無人機競賽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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