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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113-2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

{{ $t('FEZ002') }} 輔導室學資組|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依據條例第5條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 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三、本市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方式可參閱「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網」網址:https://teecid.tp.edu.tw/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 tpnee.tp.edu.tw/

四、學生之 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 11441日(星期二)至114430日(星期三)前完成線上註冊與申請,並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並於1143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公立 小學),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

五、預計5/5(一)進行相關審查,詳細時間會再另行通知。

        相關問題請洽學資組蔡老師2363207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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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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