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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為防範流感、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於校 園傳播,請學校強化衛教宣導及相關防治措施,並落實環 境清消、個案管理、群聚事件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請查照。

{{ $t('FEZ001') }} 周宜璇

{{ $t('FEZ002') }} 學務處衛生組|

主旨:為防範流感、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於校
園傳播,請學校強化衛教宣導及相關防治措施,並落實環
境清消、個案管理、群聚事件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0749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114年第5週(1月26日至2月1日)全國類流感門急診就診91,436人次,國
內正值流感高峰期,且恰逢開學季,校園疫情傳播風險增加,爰請學校落實下列防治措施,以防範群聚事件發生及 避免疫情擴散:


(一)加強流感、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校園常見傳染病衛教宣導,提醒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落實手部衛生及 咳嗽禮節。
(二)請教職員工做好自主健康管理,隨時觀察學生健康狀況,適時關懷有上呼吸道症狀、發燒、嘔吐及腹瀉之個
案,宣導「生病不上課、不上班」觀念,並落實群聚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避免疫情擴散,防範群聚事 件發生。
(三)學校應定期進行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並維護洗手設備,公共空間、教室、寢室開窗保持空氣流通,避免長 期處於密閉空間。


三、另針對旨揭各類傳染病之校園防疫,本局現行請假及停課
規定如下:
(一)流感: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 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建議在家休息5日;如5
日內實有到校之需求,須退燒至少滿24小時才能返回上
課,並配合佩戴口罩直至相關症狀(咳嗽、肌肉酸痛、 流鼻水、喉嚨痛)解除滿24小時為止。
(二)水痘:為防範學生交互傳染擴大流行,應要求學生於皮
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7天(含假日),或至所有病 灶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三)腸病毒: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應請
學生請假至少7天(含假日),以降低疾病傳播機會。另 本局刻正修訂本市腸病毒班級停課規定,俟核定後另案 公告。
(四)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致病原,
具高傳染性,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

餐飲從業人員(廚工)應停止 處理食物。


(五)除上述列舉校園常見傳染病相關規定外,倘學校為避免疫情擴大,且經評估確切有停課之必要,得由學校召集
當事班級之教師、家長或家長代表成立防疫小組,必要時得邀集專家或衛生單位人員,研議防疫措施,並決定
是否採取停課措施及日數;停課之決定,應經停課班級半數家長同意,且應同時討論採取混成教學或其他補課 方式。
 

四、傳染病防治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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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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