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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轉知衛生局結合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邀請市長錄製口白之「我拒菸我驕傲」30秒宣導短片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一、依據本局113年菸害防制計畫辦理。
二、菸害防制新法自112年3月22日起實施,全面禁止使用電子
煙及未經中央審查通過之加熱菸(截至目前未有審查通
過)。違規使用者,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
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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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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