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依本市教育局來文,為維護校園安全,請各校持續強化學生安全教育宣導相關事項-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6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0520號函修頒「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辦理。
二、鑒於近期網上販售「空氣針玩具」,恐因外型降低學生戒心,本校將審慎留意不適合學生身心發展之遊戲或物品。
三、故本校學生不得攜帶該物品至校園中,避免危險。
四、本公告於教師晨會中請導師宣導學生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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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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