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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112年龍安國小常年游泳訓練營第2期簡章

{{ $t('FEZ002') }} 學務處體育組|

說明:

一、宗    旨:為加強學校游泳教學,提高學校游泳池使用率,擴充學生課餘學習游泳機會,以達成「人人會游泳、個個懂救生、人人能自救」的願景。

二、招生對象:一般民眾(未滿七歲及120公分之兒童,與身心狀況不適合游泳運動者,例如患有皮膚病、心臟病、傳染病、癲癇症狀或其他不適情形,請勿參加。)特殊學員游泳時應有家長或成年親友全程下水陪同。

三、活動班別:團體班7人、個別教學班1-3人,提供專業教練進行游泳教學。

四、開課班別、上課時間及收費標準:

*上課時段:平日課程為A時段,假日課程分為A、B兩個時段,請擇一時段報名。

  星期一~五:18:00-19:30

  星期六、日:A時段–14:00-15:30

              B時段–15:30-17:00

*上課日期及次數:

 第二期團體班自09/16~12/23止共12堂課(9/23、9/29-10/1、10/7-10/10為補課與國定假日)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自9/6(三)至9/15(五),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08:00~08:30。

 (二)報名地點:本校穿堂。(開班成功與否將另行通知)

六、洽詢電話:(02)23632077#724體育組或(02)23632077#727游泳池。

七、各班別開班前10日以前申請退費者,全額退費。開班前10日內申請退費者,退全額二分之一。已開班者,則不予退費。

八、各班若因報名人數不足未能開班者,將於開班前通知全額退費,並請於二週內帶繳費收據,到學務處辦理退費,參訓學員另收取部分保險費每人20元。

九、本課程經報名繳費後,為保障學員保險權益,因個人因素(病假、事假)未到班上課,不另辦理退費、補課及課程調整等事宜。

十、參加本活動應填具報名表,未滿二十歲之學員應徵得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後始得由校方准予辦理報名事宜。

十一、活動期間如遇天災,本校依本市發布之停止上課公告,停止游泳訓練營及游泳營課程,並由學校擇定游泳訓練營補課時間,不另辦理退費。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參加泳訓之學生須遵守校園防疫規定。若有學員體溫超過38度者,嚴禁入池,並請盡速就醫。

十二、本校寒假期間進行泳池維護及國定假日游泳池不開放,若有其他通知,請參看公佈欄或學校網站之公告。

十三、詳請參閱附件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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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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