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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本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

{{ $t('FEZ002') }} 學務處體育組|

本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即日起至112年8月4日(星期五)前送學務處體育組提出申請。

請檢附下列資料:

1、戶籍證明:公私(國)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選手」 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以 利初審作業,未附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資料 者,不予以審查。

2、賽事成績證明:111學年度第2學期(自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3、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 料。

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體育獎勵金額對照一覽簡表 及運動競賽項目表,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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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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