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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

{{ $t('FEZ002') }} 學務處體育組|

本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即 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星期五)前送學務處體育組提出申請。

請檢附下列資料:

1、戶籍證明:公私(國)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選手」 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以 利初審作業,未附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資料 者,不予以審查。

2、賽事成績證明:111學年度第1學期(自111年8月1日至 112年1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 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3、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 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 料。

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體育獎勵金額對照一覽簡表 及運動競賽項目表,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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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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