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 |
| 引起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及好奇心,以培養學生聽、說簡易基本能力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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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程與步驟: |
- 八十五學年度為籌備時期。
- 八十六學年度為試辦及宣導時期。
自八十七學年度全面推展實施三年級英語教學,並逐年實施至六年級(每年應定期檢討實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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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原則: |
- 教學內容應與生活密切結合,重視生活上的實用。
- 教學方法以溝通式為原則,並應遊戲化(
playful)、興趣化。
- 教學評量不採用紙筆評量方式為原則,兼顧形成性、總結性評量。
- 注重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之銜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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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時間: |
| 教學時間每週一節為正式課程;另一節為彈性課程,由學校依教學需要及課程安排,自主彈性安排上課時間。得利用空白課程、團體活動、晨間活動、導師時間、朝會時間及酌予減少其他教學科目時數予以實施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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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資來源: |
- 師資來源多元化,於八十七學年度至八十九學年度,規畫執行甄試、培訓及認證等措施,以確保師資品質;另學校應先考慮安排現職國小級任教師、科任教師具英語教學專長者擔任,其次考慮中學英語專任教師、大學英(外)文科系之大學生及研究生,家長及社區人士具英語專長者,擔任國小英語教學師資(代課教師或外聘教師部份時間教學),並應參加在職進修;九十學年度以後,擔任英語教學者,均須經認證合格後持有「英語教師」證書者,始得擔任英語教師。
- 各校教評會應妥善規畫師資人力,並優先聘用具英語教學能力之教師(專任教師、代課教師),如具國小教師資格者得聘為專任教師,大學英文相關科系畢業未具教師資格者得聘為代課教師。
- 建議師資培訓機構設立國小英語教學系;各大專院校開設國小英語教學師資教育學程,培育英語教學所需師資,並加強現有國小教師進修研習,強化英語教學專業素養,以期營造良好的英語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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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資培訓及研習: |
- 師資來源及培育多元化,並建立甄選及認證制度。
- 以寒暑假及課餘時間辦理為原則。
- 英語教學師資進修研習,將由教育局與設有英語科系之大學合作規畫辦理。
- 為培訓足夠師資,於八十七年暑假期間,假本市萬芳、南湖、天母、大湖、立農、龍安等國小辦理十場次英語師資培育研習活動,為配合研習活動之進行,邀請國小英語教材出版社踴躍參與「英語教材展示」及「教學演示與觀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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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教材: |
- 由本局延聘學者專家、國小校長、主任及教師等組「台北市國民小學英語教學目標及課程大綱研發小組」,研討教學目標及課程大綱規畫報告,民間業者得依據本局頒布之國小英語教學課程大綱,編寫國小英語教材,再由教育局聘請學者專家加以評鑑各教材之特色及優點,並將評選結果提供各校作為選用教材之參考,經由市場自由競爭之機制,提昇英語教材之編輯品質。
- 八十七學年度各校英語教科用書由學校本專業自主及師生之教學需要,並依現行國小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選用適當教材及輔助教材供師生使用,教材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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